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政策及解读

《南昌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访问量:

近日,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南昌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临时救助制度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2014年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以来,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对新时期临时救助工作提出新要求。2026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审议通过,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2026年5月15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赣民规字〔2026〕4号),要求各设区市在3个月内细化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修订了《南昌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共七章二十三条,自2026年10月9日起施行,原《南昌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洪民规字〔2022〕1号)同时废止。

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七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操作规程》起草背景、临时救助概念界定、工作原则、部门职责等;第二章“救助情形”。主要明确临时救助适用的困难情形;第三章“救助标准”。主要明确各类临时救助的标准及相应分档;第四章“救助程序”。主要依据《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细化了“一事一议”的救助程序;第五章“资金筹集和管理”。主要明确临时救助工作组织保障、资金监督、发放方式等内容;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依据《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完善了由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的临时救助及非本地户籍的审核公示监督;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操作规程》实施开始时间,要求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操作规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举措。

三、特色亮点

(一)救助分类体系全面重构。将原急难型、支出型、特别救助三类整合为“小额快救”和“除小额快救外的临时救助”两大类,分类逻辑从“按救助情形”转变为“按紧急程度和审批权限”,更加突出“救急难”功能。

(二)“小额快救”标准大幅提升。原小金额先行救助每次不超过500元,现分为两档:500元、本年度南昌市1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以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计算,第二档约1000元,较原标准提升约一倍。

(三)审批权限更加明晰。县级负责除“小额快救”外的临时救助审核确认;乡镇(街道)负责受理、经济状况核查、初审以及“小额快救”的审核确认;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可受托实施500元“小额快救”。

(四)资金发放时限更加明确。“小额快救”审核确认完成后2天内发放,“小额救助”以外的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完成后3天内发放。

关联稿件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