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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我市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8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发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市普降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城区已出现内涝现象。据气象部门预测,近几日我市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南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2020762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我市汛期救灾防病工作要求以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度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及时启动响应。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受灾情况,及时启动救灾防病或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机制,有序、高效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切实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救灾防病工作合力;要及时召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救灾防病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加强物资储备,做好救灾准备

(一)加强对策研究。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经验,加强对策研究,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应变能力,防患于未然。

(二)做好物资保障。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对现有救灾防病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进行梳理排查、清点,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强化培训演练。各县区、各单位要于79日(本周四)前完成本县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队伍救灾防病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紧急应对措施,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做好队伍准备。市级紧急医学救援1-4队承建单位(市一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三医院、市洪都中医院)和市疾控中心的汛期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要做好汛期紧急医学救援和救灾防病各项准备工作,所有队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与请假手续;

市级紧急医学救援1-4队承建单位要紧紧围绕医疗救治“三保障”(洪水到哪里、灾民到哪里、抢险队伍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的要求,做好随时出动准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要共同做好卫生防疫“三跟进”(洪水退到哪,消杀灭工作跟进到哪、爱国卫生环境整治跟进到哪、卫生防病宣传跟进到哪),消除疾病发生的隐患,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

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成立紧急医学救援和汛期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杀消毒和现场处置设备,确保“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强化预警监测,科学处置灾情

(一)密切监测疫情。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及时发现事件苗头,果断处置。

(二)做好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先进做法,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工作,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要开放“绿色通道”,对受灾群众就诊提供优先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制度,确保报告及时准确。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一)严格组织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工作不力、贻误救灾防病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及时报告信息。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等工作,确保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数据的及时、准确。

(三)做好灾情统计。各县区、各单位在灾情发生后,每日上午1000前将《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汇总上报市卫健委疾控处(应急办),灾情平稳后每周二前汇总上报,至灾情平稳1个月后停止上报;对发生严重疫情的地区实施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同时,要做好有关文字、照片和影像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应于79日上午下班前将前期的应对及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卫健委疾控处(应急办)。联系人:邓志强,电话(传真):83986771,电子邮箱:ncjkc@163.com

附件: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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