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北京嘉铖视欣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分公司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嘉铖视欣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南路199号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3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听证会举行前1个工作日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听证登记手续,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5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机关确认的前5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
3.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4.联系人:夏宾颖 联系电话:0791-86830528
特此公告。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