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运行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无指征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盗刷和冒用社会保障卡,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9.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征集要求
1.反映问题线索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提供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和具体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2.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三、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
(一)举报电话:0791-83986757(工作时间9:00--17:00)
(二)来信来访:西湖区抚生路69号健康大厦416室
(三)电子邮箱:ncswjwyzyg@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