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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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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卫医罚〔2026〕201号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360111680919503X |
王永辉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3月2日 |
南昌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来源:综合监督科 发布日期: 2026-03-1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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