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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02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生办、市直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江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深入实施中医药法,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我委拟于近期对全市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督导调研,现将调研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加调研人员

黄立发  市政府参事、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熊建华  市卫健委中医药科科长

市卫健委中医药科工作人员

三、调研内容

(一)医院对中医药工作重视程度,是否将其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

(二)是否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并达到设置标准,根据中医药服务功能和实际需求,配备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否坚持中西医并重,对常见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中西医结合会诊制度,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

(四)开设康复科的医疗机构能否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五)是否对中药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与监测,规范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六)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情况。

四、调研单位

市、县(区)两级二级以上非中医医疗机构。

五、相关事项

调研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请各被调研单位作好相关准备。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及市直相关医疗机构于3月5日前上报一名联系人。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 谈  骞

联系电话:83986648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