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委,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洪都中医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洪财社指〔2019〕141号),现将2019年中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安排使用好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各县区、各单位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将项目总结材料报我委,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多种方式对项目执行进度、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中医专科建设、中医工作先进评选、项目资金安排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关于印发2019年中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