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综合管理
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26  访问量: 

各县()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发局、湾里管理局卫生健康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冬春季历年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大火灾多发季节。入冬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用火用气用电集中,致灾因素增多。据统计,全国近十年出冬季火灾总量、亡人数相比夏秋季分别高出43%68%,较大、重特大火灾分别占总数的59%61%。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从202011月至2021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组织对“小医院”(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高低大化”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危险化学品和试剂储存点)、门诊楼、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区域、老旧医疗卫生用房、家属区合租房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切实防范火灾发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安全防范,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防控力度。

3.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单位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按照《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1085-2018)要求,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院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加大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加大电气线路改造投入,推动普及“智慧用电”管理。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要推广安全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

(三)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冬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无锁闭、封堵、占用现象。家属区、集体宿舍,特别是高楼层住院区等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门急诊、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正常上班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四)全面排查整改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的临时宿舍、建筑工棚、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门急诊、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现存使用的违规材料必须拆除或者更换,期间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求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醋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加快推进“智赣119”建设。

要制定消防物联网改造提升计划,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抓好《消防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DBJ/T36-058-2020)的贯彻实施。冬春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在具备条件的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安装NB智能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20NB智能终端的安装使用任务。并建立“预警、研判、处置”的闭环机制,做到提前感知,快速响应,实现灭早打小,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监测,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

三、工作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125日前)。各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动员、全面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126日至2021325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326日至3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充分预想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集中排查、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广泛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教育培训内容和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严格落实新入职培训、定期培训、转岗培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导问责。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委机关将及时通报批评,视情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部署情况和活动方案请于2020124日前报委办公室;20211220日前,各单位报送《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统计表

20201125

附件

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检查发现的隐患

采取的措施

1

 

 

 

 

 

 

2

 

 

 

 

 

 

3

 

 

 

 

 

 

4

 

 

 

 

 

 

 

 

 

 

 

 

 

 

 

 

 

 

 

 

 

 

 

 

本单位系统智慧消防建设情况

 

                                  “智慧消防”建设情况:主要是各单位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系统等建设情况

                                    填报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