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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4-29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新区)卫生办,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平稳有序,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现就2020年“五一”假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内涵,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早作准备,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防范疫情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精准抓好内防反弹工作。所有县区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抓紧进行改造,在短时间内形成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

(二)坚守“复工复产复学”防线。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复学防控工作要求,推进公共场所有序开放,做好重点场所风险防范和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扎实推进传染病防控工作体系化、常态化。

(三)加强医院发热门诊和院感管理。汲取哈尔滨疫情扩散教训,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落实防止院感各项要求,做好入院卡口值守、发热门诊管理、住院部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场所、重点人群全面排查梳理以及医护人员防控等督查。各单位“五一”节前要组织对本单位重点区域或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体检式检查,对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的,要实施清单式整改。

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节假日期间交接班、查房和会诊等各项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强化门急诊管理,加强技术力量,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好急救应急准备,安排人员、设备、药品和车辆,妥善处置,确保急诊绿色通道通畅。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贯彻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急诊等重点科室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排班,充分储备药品、物资等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全面做好转运、接诊及处置等应急准备。

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登革热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事故应急准备。各级卫生健康应急队伍要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检查

“五一”期间,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安排值班人员,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等重点场所(单位)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洪卫办字〔2019100号)要求,做到安全意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医疗药品安全、院感传染病防控、危化品和生物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10个领域。要强化“隐患问题不整治就是事故”的意识,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一”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不邀请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来昌。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从严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主动下一线督导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值班人员时刻在岗在位,严防出现脱岗或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情况,确保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五一”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