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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1-04-02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生办、委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1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1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己任,以深化医改为动力,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卫生健康部门的法定职责,确保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为“十四五”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八五”普法开好局,积极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力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卫生健康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结合实际,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扣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卫健委关于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保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履职,在法治的轨道上控制疫情。

二、深入开展卫生健康学法用法普法

(三)积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坚持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卫生健康等专业法律法规。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督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积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和培训。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一周年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民法典》进行普法宣传。

(五)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编制出台市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将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分类学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建党100周年,融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七)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认真做好卫生健康立法工作

(八)积极开展《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调研起草工作。落实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工作。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九)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公示和记录制度,法制部门落实审核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

(十)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要求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核等涉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

五、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十一)加强行政调解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加强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二)提高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工作制度,谁作出行政行为谁出庭应诉。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积极履行复议决定、法院判决。

(十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制度。依法做好信访投诉分类工作,坚决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卫生健康“双公示”等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十四)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动态调整。

(十五)全面推行办理依申请类行政事项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梳理编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完善相关申请受理、告知、审查核验等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六、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

领导要亲自抓,对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会议和出台重大法治建设政策要及时传达,上会研究部署落实。对工作中存在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十七)强化督促指导。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督查考核;对上级督查、考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暴露的短板与不足,要加强整改落实。

(十八)健全人员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设立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面正确履行。

附件 2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健委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强机制、促规范、勇争先”的工作目标,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一)落实法定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营养相关工作三大职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南昌合理膳食行动落地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完善风险监测会商交流机制,实现区域内信息共享,提高风险预判处置能力。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评。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人才尤其风险评估及流行病学调查人才队伍培养。按照省卫健委部署,开展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能力评估,推进区域营养创新平台建设。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省202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组织实施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我市膳食结构特色、食源性疾病报告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地方性风险监测。

(五)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在完善巩固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和监督,压实属地责任,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开展疾控机构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培训,注重聚集性疫情和集中暴发疫情的监测,提升应对食源性疾病能力水平。

(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会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敏感信息。开展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和市、县两级风险研判。收集食品安全风险舆情,开展风险预警,运用年度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开展风险交流。

三、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培训

(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组织实施跟踪评价工作。在省级指导下对有关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跟踪评价,收集、分析和报告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加强标准知识培训,发挥标准管理指导员作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引导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主动研制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八)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机构开放日”等专题活动和日常宣传,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治宣传培训,着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获得感,形成良好社会宣传效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做好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形势,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落实创建食安城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水平,完善监测结果报告与通报机制,不断增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

五、继续推进全民膳食营养工作

(十)推进全民营养健康工作。根据省卫健委部署要求,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南昌合理膳食行动,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人群,抓好示范创建。结合慢病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营养健康示范餐厅建设。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在东湖区继续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