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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2-24  访问量: 

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生办,市直各医疗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发挥伟大抗疫精神在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提升职业素养、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等方面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开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方案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发挥伟大抗疫精神在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提升职业素养、强化担当作为等方面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开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为目的,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伟大抗疫精神融入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全过程,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传承“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崇高职业精神,秉持仁心仁术,恪守行业规范;引导广大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勇于担当,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刻把握此次专题活动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行业重点,整体部署推进,确保专题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体系。成立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此次专题活动,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科室、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各单位要参照市级专题领导小组规格,建立专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督促推进专题活动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不断强化各级卫生健康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职责,细化措施办法,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纪检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到实处。

(三)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集中学习一次党纪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九不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规范等行业准则,围绕卫生健康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护人员执业素养、底线标准、道德要求,开展一次集体研讨。引导并激励广大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以“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医德医风典型案件剖析等反面教育活动,强化卫健干部职工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做好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卫生健康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行业纪律,对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点对本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院人文建设情况、医务人员人文素养、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耗材、器械,诊疗收费、服务态度、纪律作风、医德医风、红包回扣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五)严肃监督问责。各县(区)要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卫生健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能进行随机抽查,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合理用药用耗用械、医疗质量安全、诊疗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吃、拿、卡、要”,医疗机构、科室、人员违规执业、无指征、超范围用药用耗用械、违规收费、服务态度生硬、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严肃处理,按管理规定和权限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视情况移送相关纪检监察、公安执法部门。

(六)发挥典型引领。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选树“群众满意卫健干部、医疗机构、科室和医务工作者”和评比“发现身边最美医护人员”,发展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卫健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引导全市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让“人人争先进、个个敢担当”的理念和要求在全系统蔚然成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健全制度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真抓实干,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依法决策机制,让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着力构建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要认真抓好医药购销领域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廉洁行医等核心制度及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医德考评、院务公开、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行业纪律规定,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奖惩、收入分配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三、活动阶段

本次专题活动分为“学习研讨、对照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贯穿专题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研讨阶段(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应于此阶段完成领导小组构建、行业警示教育、学习研讨工作,并认真梳理学习研讨中的意见建议,予以制度固化。

(二)对照落实阶段(2021年2月21日-2021年4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应于此阶段完成重点领域自查、监督执法问责,对工作中发现问题和不足,要立行立改,部分一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须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评比选树工作,确保专题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加,做到典型树立有依据。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应于此阶段完成制度完善、成果总结、亮点提炼等工作,对活动成效予以固化提升,少数一时间难以健全或完善的制度,须明确制定时间表、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成效、监督检查有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题活动对规范机构人员执业行为、传播行业正能量、树立行业正形象、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向心力、凝聚力等方面重要意义,将专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工作抓落实、抓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领导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加强党务、纪检监察、财务、医政等多部门协同,发挥组织优势,形成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细化工作部署,确保成效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动员部署,全面统筹安排,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医德医风问题易发多发重点岗位和环节,预防和及时发现行业不正之风的苗头,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提升。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专题活动相关信息报送,强化活动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活动氛围。加强活动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固化提升,推动专题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附件: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

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 专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传承优良医德医风”专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  强  市委卫健工委书记、市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易海英   市委卫健工委委员、市卫健委副主任

        王  群   市委卫健工委委员、市卫健委副主任

        万  鹏   市委卫健工委委员、市卫健委副主任

        赵海金   市委卫健工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立发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涂晓明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符德厚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姚  敏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成  员:龙红海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龚  涛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  萍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王建茹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科长

        涂荣根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熊建华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科长

        樊增强   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宣传科科长

        裘国亮   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科长

        张建昀   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长

        李东剑   市卫生健康委财务与审计科科长

        李  辉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潘景屏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陈先信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陈咏梅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薛嘉明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郭  如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科科长

        邓新寿   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科长

        彭伟平   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指导科科长

        胡文振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彭军华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和药政科副科长

        吴  岚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和药政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萍同志、裘国亮同志、樊增强同志、胡文振同志、熊建华同志、彭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熊光星、冷则宏、谈骞、肖慧强、周琼、吴丹、徐乔夫、熊涛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