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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南昌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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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

现将《2024 年南昌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4年4月2日

2024年南昌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加快构建具有南昌特色的“4+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实施“1546”行动,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赋能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1.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党的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将基层卫生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卫生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

2.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服务为民,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乡村振兴等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

3.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医德医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基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强化基层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扎实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办事体验。

二、突出项目支撑,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推动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已达到推荐标准,床位不低于50张,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2024年推进3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年底前再新增下达3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项目。

5.推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根据省级关于慢病管理中心区域设置、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及信息化支撑等要求,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医防融合服务。2024年,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要实现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

6.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及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各县(区)重点发展儿科、中医、康复、口腔、眼科、肛肠、血透等特色科室。2024年推进4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年底前再新增下达至少4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

7.推进基层智慧医疗系统全面应用。按照“填平补齐,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务实应用,实现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发挥示范带动,完善基层卫生健康运行体制

8.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示范机构建设。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对照《能力建设标准》,推动各县(区)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在全市争创一批机构为建设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2024年,全市80%以上的基层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18%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

9.推进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南昌县、青云谱区2个省级试验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突破,率先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各项重点任务,为基层卫生健康发展创新思路、探索路径,力争建设成为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10.扎实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建立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形成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等“六统一”管理,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统筹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使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11.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各县(区)实施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实施“乡聘村用”,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将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和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纳入2024年对县区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

四、深化优质服务,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绩效

1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依托基层智慧医疗系统,组织专家和技术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服务技术指导,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开展监测通报,持续提升基本公卫服务质量。参照省级基本公卫补助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用好管好基本公卫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3.深入推进两慢病医防融合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依托基层智慧医疗系统应用,结合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及基层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推进落实诊前筛查、诊中随访、诊后管理的服务流程,建立两慢病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为两慢病患者提供一站式规范化服务,提高两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满意率。

14.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落实签约服务费,建立日常联系制度,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六个拓展”。实现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一般重点人群覆盖率达80%,65岁以上老年人红色重点人群、黄色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95%以上,持续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扩大覆盖面、发挥实际作用。多种形式向国家、省推介我市加强家医签约创新举措,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影响力。

15.开展基层呼吸道疾病防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有效运行,做好日常诊疗情况监测,掌握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人群波动情况。监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救护车、供氧及血氧监测设备等配备情况,指导各县(区)做好农村地区传染病救治物资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儿科建设,力争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儿科门诊服务。

五、坚持人才为本,优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16.落实对口支援提升基层能力。继续组织实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在2023年对口支援的基础上,2024年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派驻医务人员覆盖85%的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基层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17.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程序,对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和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落实事业编制保障;对于拟新增招录计划,会同人社部门按程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村卫生室补充合格人才。

18.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做好注册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动员和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9.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基药补助及一般诊疗费补助发放,组织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上报工作。推动各县(区)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先预拨、后结算工作机制,强化考核,落实相关补助经费。组织做好乡村医生基药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

六、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基层卫生重点任务落实

20.开展以基层为重点落实情况评价。以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为抓手,开展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情况评价,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更多财力、人力、技术引向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21.强化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考核评价为抓手,推动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全面落实签约履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专项救治及基本医疗有保障等健康帮扶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健康乡村建设。

 2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重点围绕项目资金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服务情况,突出服务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等开展评价,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纳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市级将以中央和省级资金的5%作为绩效资金,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绩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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