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托育机构纾困解难有关措施的通知

访问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托育服务发展,在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2〕15 号)基础上, 进一步帮助托育机构纾困解难,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对受疫情影响的托育机构予以每个机构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参照《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托育机构纾困解难专项补助实施细则》执行。

二、税费扶持措施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42 号)中的《南昌市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三、租金减免措施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42 号)中的《南昌市国资系统实行 2022 年减租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四、水气费用减免措施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42 号)中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应对疫情水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应对疫情气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有关要求执行。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托育机构纾困解难专项补助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托育机构纾困解难专项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的备案托育机构予以每个机构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7月31日前

四、服务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3月12日之前在南昌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已运营的托育机构;

2.在政策出台时已恢复正常运营的托育机构;

3.已在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机构所在地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卫健部门对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履行有关程序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于8月底前兑现拨付资金。

六、申请材料

1.托育机构纾困解难申请表

2.2022年3月12日之前运营证明材料及本政策出台时恢复运营证明材料

3.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4.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

七、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八、申请方式

线下:向属地卫健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九、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十、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卫健部门

十一、咨询方式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沈志朋 联系电话:83987029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万红梅 联系电话:85700291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杨凤玲 联系电话:85622597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张亦欣 联系电话:83439917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蔡静   联系电话:87838912

西湖区卫生健康委:罗早华 联系电话:86564920

青云谱区卫生健康委:魏海燕 联系电话:88462685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殷樱 联系电话:88100310

新建区卫生健康委:陈锴 联系电话:83752009

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徐茗 联系电话:83838229

高新区卫健中心:邓龙 联系电话:88161031

经开区卫健中心:杨晓东  联系电话:87121190

湾里管理局卫健办:张先美 联系电话:83799269

托育机构纾困解难专项补助申请表.doc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