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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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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卫健中心,湾里管理局卫健办:

现将《2022 年全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附件: 2022 年全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2 年 4月19日

附件

2022 年全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永恒主题和“大抓落实年”总体定位,聚焦生育支持和家庭健康,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 学习贯彻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四史”教育,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压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立新风。

二、抓紧出台《实施办法》,推动政策落实

认真贯彻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依法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方案》,抓紧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完善生育支持措施,积极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各项计划生育政策平稳过渡,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三、增加托育供给,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督促已获中央预算投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开工建成,积极申报 2022 年国家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争取中央投资普惠托育项目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举办托育机构。高质量完成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年度千人口托位数目标任务完成。评选20家示范服务机构并进行奖补。继续对新建(改扩建)和普惠运营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积极创建、申报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市,出台《南昌市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托育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托育人员技能培训。深化医育结合,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发展,完善托育机构准入、登记备案、质量评估、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等制度。

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阳光助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免费体检等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及时完成并报送目标人群信息数据,落实资金拨付和发放,采取县区自评与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依法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运行机制和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三个全覆盖”,做好新增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就医爱心卡的发放工作。深化完善“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志愿服务项目,开展项目督导。积极推进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五、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强化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加快信 息互联互通,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实时互通和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人口监测内容,规范人口监 测采集渠道,构建人口监测重点指标,提升信息质量,高质量 报送各项监测统计报表。完善监测点建设,加强国家级和省级 人口监测点的运行管理,定期通报采集信息情况。开展全市人口监测专项调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市县两级要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年度综合评估,提出完善生育支持、婴幼儿照护、家庭发展等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形成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六、推进改革创新,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建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体制。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健康江西建设指标体系中年度    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目标。改革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切实做好生育登记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婚育户 ”一链办理。规范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申报、审批和年审流程,实现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网上资格申报及年审,实现办理服务“一次不跑”。继续推进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完善各类母婴设施的日常管护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

七、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倡导,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做好舆情信息研判,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好中央重大决策部 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宣传, 加强生育政策及配套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健 康家庭建设、关爱特殊家庭等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深入开展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7.11” 世界人口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 防范风险,夯实县级为主的信访主体责任,落实好特殊家庭等群 体的信访稳定,稳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托育机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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