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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设单位名单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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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委管相关医疗机构,委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卫体改字〔2021〕7号)和《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卫体改字〔2019〕4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对2021年全市17个单位申报的32个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项目按照初评、资料审核、集中答辩、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了评审,并对2020年第一批临床重点专科进行了跟踪评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南昌市第一医院鼻咽癌防治中心等11个项目为“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为期三年;江西省精神病院精神科等5个项目为“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培育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第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南昌市第三医院乳腺科和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皮肤内科经申报同意转为“专科群”建设项目。

三、经评估,第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市一医院消化内科、市三医院乳腺科第一年度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继续进行建设;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建设条件,取消建设项目资格,并收回第一年度建设资金。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结合项目申报书,制定专科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该专业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科研能力等始终处于全市较高水平或者有较大提升。各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卫健委备案,同时于2022年10月底将本项目上一年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形成专门年度建设报告,报市卫健委备案。

五、各重点培育项目单位同步建立专科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并报市卫健委备案,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落实建设资金,提升专科服务能力,争取达到重点专科评审要求。

六、各项目单位要按规定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政策、资金、人才、场地等方面的支持,获得重点建设项目的医院要按照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1:1的比例对项目建设予以投入,并建立专账管理。

七、我委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对抽查考核中建设进度慢、未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黄牌警告的,撤销其建设项目,收回剩余建设资金。

八、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扩大专科影响力。在建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报告。

联 系 人:詹  晨  王雅玲

联系电话:83986773

附件: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一、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

负责人

1

南昌市第一医院

鼻咽癌防治中心专科群

陈明远

2

南昌市生殖医院

生殖医学专科

杨丽娟

3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防制科

宋文涛

4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针灸科

胡秀武

5

南昌市第三医院

内分泌代谢科

段  鹏

6

南昌市第三医院

心血管内科专科群

裴兆辉

7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康复医学专科

侯新聚

8

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脑病科

樊  萍

9

江西省精神病院

心理专科群

余  斌

10

南昌急救中心

南昌智慧急救专科群

万毓华

11

南昌市中心血站

血小板基因供者资料库

徐  晶

二、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

负责人

1

江西省精神病院

精神专科群

万建国

2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昌市媒介生物性传染病预控与控制专科

马红梅

3

南昌市第三医院

儿科专科群

吴  英

4

南昌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

叶  波

5

南昌县人民医院

普外胸外科

吴  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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