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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南昌市无烟学校评估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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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教科体局,各开发区卫生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卫生办、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加快推进控烟行动实施,全面营造健康向上的无烟学校环境,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洪卫爱卫字〔202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烟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申报评估验收的76所市级学校(见附件1)

二、评估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月29日

三、评估办法

(一)评估方式

采取资料预审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校把纸质创建资料送到南昌市学校卫生保健所(东湖区民德路215号;联系电话:86382170),市卫生健康委派出专家组对材料集中审查评分;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到学校进行现场复核。具体现场复核时间安排会提前一天在工作群内通知。

(二)评估标准

总分为100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为基本达标(第一至四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见附件2)。

四、命名与管理

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采取“分类评估、统一命名”的办法进行。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负责评估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评估结果于12月1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

(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将评估合格的学校向社会公示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联合命名“无烟学校”称号并颁发“无烟学校”牌匾。“无烟学校”不设终身制,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复核,凡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无烟学校”荣誉,不符合条件者将予摘牌。

(三)本次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申报创建。市卫生健康部门控烟专业机构、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将一对一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其整改达标,确保2022年底之前所有学校创成“无烟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备检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主动对接评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评估考核工作。

(二)各学校对照无烟学校评分标准,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迎接现场评估验收工作。

(三)评估组成员必须秉承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无烟学校评分标准严格打分。

附件:1.2021年南昌市申报无烟学校评估验收名单

    2.南昌市无烟学校评分标准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昌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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