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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2022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爱卫科  发布日期: 2022-03-10  访问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2022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日

南昌市2022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2号)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从源头上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繁殖,抓好春季鼠类蚊类防制,减少虫媒生物危害,有效控制鼠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灭鼠灭蚊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以及农村县政府所在城镇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农村乡镇同时开展。各县灭鼠灭蚊活动的具体办法由各县爱卫会、卫生健康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通过本次活动,确保城区、县城建成区鼠密度、蚊密度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太平镇、蒋巷镇、黄马乡、石鼻镇、李渡镇和已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鼠密度、蚊密度符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已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鼠密度、蚊密度符合省级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其他农村乡镇鼠密度、蚊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形式

灭鼠灭蚊工作按照“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灭鼠灭蚊工作,由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的统一灭鼠灭蚊工作。各居民区(乡村)的灭鼠灭蚊工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灭鼠毒饵的领发、组织投放及灭蚊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完善防鼠防蚊设施、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灭蚊、检查验收七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准备阶段(3月9日-3月13日)

各县(区)、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视频、墙报、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灭鼠灭蚊知识,并印制发放除害防病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环境整治阶段(3月14日-4月底)

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爱卫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鼠类蚊类孳生地。

1、各县(区)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水管道和沟渠,堵塞鼠洞,铲除杂草,翻盆倒罐,消除各类小积水。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无小型积水。

2、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城投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圾堆放场所,消除鼠类蚊类孳生地。

4、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修缮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疏通沟渠、排水管道等。

5、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在外环境科学配置灭鼠毒饵盒,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堵塞鼠洞,清除鼠咬痕等鼠迹,同时在庭院和房前屋后翻盆倒罐,清除各类小积水(具体牵头单位见后附的《南昌市2022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完善防鼠防蚊设施阶段(3月14日—3月27日)

防鼠防蚊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确保防鼠防蚊设施达标。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

3、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

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建设防鼠防蚊设施。

5、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灭蚊设施要求见后附的《南昌市2022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四)药物分发阶段(3月28日-3月29日)

各县(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自行做好灭鼠、灭蚊药品采购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3月29日前,各县(区)将灭鼠药物分发到街道、社区、单位和居民住户。

药物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时,各县(区)应同时发放《灭鼠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

此次灭蚊工作主要以清理孳生地为主,化学消杀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不开展全市统一化学消杀。

(五)统一投药阶段(3月30日)

1、鼠药统一投放时间:定于3月30日(星期三)晚7时整。

2、各地段、各单位灭鼠投药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投药方法,统一时间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好相关的投药技术培训和指导。

3、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宾馆、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

4、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投放鼠药进行灭鼠。

5、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属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投药。

(六)外环境灭鼠灭蚊阶段(3月30日—5月底)

1、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各街办、居委会(村)指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灭蚊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清除小积水、外环境消杀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蚊密度控制达标。外环境灭蚊应精准消杀,重点对地下室、地下车库、楼道转角等场所进行滞留喷洒,减少早春时节的越冬成蚊密度;对居民区、单位以及公共外环境的喷泉、池塘、泳池等小型水体投放灭蚊幼颗粒剂。

2、市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开展灭鼠灭蚊工作。

(七)检查验收阶段(3月30日-5月底)

1、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区)、各单位的灭鼠灭蚊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投放和蚊媒孳生地清理情况。

2、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除害工作不力、鼠密度超标、蚊幼阳性水体多的单位,依据《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进行处罚。

四、灭鼠灭蚊经费和药物供应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村)民住户分担解决。此次活动使用的药物由各县区自行组织统一购买。县(区)公共外环境灭鼠灭蚊药物,由县(区)财政做好经费保障。

为确保灭鼠灭蚊安全,此次活动使用药品成份和剂型请严格按照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进行采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或加工毒饵特别是使用剧毒急性违禁鼠药。为确保活动效果,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药物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设立违禁药品举报电话:8388225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鼠灭蚊活动是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及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南昌市2022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组织实施,并对灭鼠灭蚊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各城区、各级卫生县、卫生乡镇要在此次活动中作表率,新申报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的县和乡镇要自我加压,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要求开展活动。

(二)确保消杀安全。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采购灭鼠药品,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的处理工作。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责任地段、本单位的死鼠收集、掩埋工作,做到无害化处理,以防死鼠污染环境卫生;灭鼠过程中投药人员要经常巡查,防止毒饵散落在毒饵盒外;灭鼠后的剩余毒饵由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以防人畜误食中毒。如不慎误食,应立即送医救治,本次活动使用的是抗凝血类杀鼠剂,有效解毒药为维生素K1。在灭蚊消杀前,实施单位要提前告知居民消杀范围和时间,避免接触杀虫剂。

(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此次灭鼠灭蚊工作的效果,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专业机构认真调查辖区内鼠类蚊类孳生地,开展鼠密度、蚊密度监测,并于5月15前将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要指导县(区)开展鼠密度、蚊密度监测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辖区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爱国卫生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五)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总结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活动中典型经验和亮点,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的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视频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万思思,电话:83882253,电子邮箱:swjwaw@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市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宣传口号

      2.南昌市2022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