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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8-14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发局,湾里管理局,市疾控中心:

为“彰显省会担当”,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决定于20208月底前对全市各县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针,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确保南昌市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今年9-10月份省级初审和明年国家级复审,有效防范虫媒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督查对象

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谷滩区、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管理局。

三、督查内容

1、组织管理:重点检查县区分管领导是否亲自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了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特别是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制订是否齐全;经费保障是否落实,市财政所拨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开展了技术培训;是否开展了督查。

2、药品安全使用管理:检查资料和药品清单,查看有无使用违规药品,有无药品分发记录、消杀记录、出入库登记。

3、现场检查:

1)公共外环境:一是检查孳生地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庭院小区器具积水是否及时清除,池塘喷泉是否采取防蚊幼虫孑孓措施;是否有暴露垃圾;居民区化粪池、水表盖等是否及时修复,化粪池、下水道粪水是否外溢;灭鼠毒饵盒布放是否科学,积存霉变的药品和垃圾是否及时清除;垃圾箱是否定期清洗,是否有蝇蛆;是否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共外环境进行消杀。二是检查鼠、蚊、蝇、蟑螂密度。

2)重点行业单位:重点检查防鼠防蝇设施落实情况和“四害”密度达标情况。

四、督查组组成

成立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督查组,成员由市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履行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定于824-28日,831日,每县区半天。

六、督查评比方法

督查实行排名制,分三个组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一组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组;第二组为新建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区、湾里管理局;第三组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具体督查评比内容详见附件《南昌市2020年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评比细则》(适用于第一组、第二组)、《南昌市2020年农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评比细则》(适用于第三组)。

七、督查评比结果的运用

县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评比结果将纳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评先评优内容。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今年南昌市面临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等多重影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难点所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查,是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专项督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彰显省会担当,认真做好本次专项督查的相关工作,务求实效。

2、注重实效。督查组要熟练掌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标准、方法和评比细则,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期限,指导和督导县区采取切实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受检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标。

3、严肃纪律。督查评比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督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吃请、钱物等。受检单位不得弄虚作假,接待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一切从简,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附件:1.南昌市2020年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评比细则

      2.南昌市2020年农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评比细则

      3.南昌市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日程安排

2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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