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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一年度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体改科  发布日期: 2023-01-06  访问量: 

各相关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卫体改字〔2021〕7号)和《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设单位名单等事项的通知》(洪卫体改字〔20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委将对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暨第二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和第一批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开展第一年度(2022年度)项目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第一批11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南昌市第一医院鼻咽癌防治中心专科群、南昌市生殖医院生殖医学专科、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针灸科、南昌市第三医院内分泌代谢科、南昌市第三医院心血管内科专科群、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康复医学专科、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科、江西省精神病院心理专科群、南昌急救中心南昌智慧急救专科群、南昌市中心血站血小板基因供者资料库。

第一批5个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江西省精神病院精神专科群、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市媒介生物性传染病预控与控制专科、南昌市第三医院儿科专科群、南昌爱尔眼科医院眼科、南昌县人民医院普外胸外科。

二、评估方式

(一)自评阶段

1、请各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第一年度的建设、运行、成绩及相关特色、数据进行全面总结,并参照洪卫体改字〔2021〕7号文件附件3的部分重点评价指标参考标准,对项目2022年度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参考附件1格式)。

2、请各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单位认真填报《南昌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自评书》(附件2)。为便于统计对比,所有数据为年度数据,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重点技术、特色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名称及数量参照各建设项目申报书中申报种类及数量为准。2023年目标开展重点技术、特色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可在申报书申报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项目种类及数量,考核评价将予以加分。

(二)评估阶段

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完成项目年度评估工作,评估方式另行通知。其中年度工作汇报将采用集中汇报形式,请各项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增强责任意识。项目年度评估旨在了解掌握各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真实情况,为下一步做好项目建设提供参考。各建设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自评报告要求全面完整,所有数据填报要确保真实准确。

(二)按时开展自评。各项目评报告、自评书、登记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请于2月3日前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体制改革科)。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项目年度评估情况将作为第二年度补助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估造假、建设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项目,项目办公室将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缓拨资金、撤销项目收回资金的处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詹  晨   陈文瑜

联系电话:83986773

邮    箱:ncsygb@163.com

附件:1.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一年度建设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2.《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自评书》

    3.南昌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部分重点评价指标情况表

     附件1-3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