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深化医改考评工作的通知》(洪医改办[2016]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2016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二、考评内容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考核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筹资、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等工作。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深化医改考评工作的通知》(赣卫体改字〔2016〕13号)文件。
三、考评人员
由市医改办从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抽调专人组成三个考评组,每组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四、考评时间
2016年12月13-14日,各县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考评方式
本次评价采取听汇报(不超过20分钟)、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由专家即时指出并进行现场指导,不现场反馈。
六、结果运用
考核分数将作为对各县区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按规定统一上报市考核办和省医改办。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并到场配合迎检。
(二)请评价组和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坚持标准,务实求效。
市医改办:詹晨
联系电话:83986757
附件:分组安排
附件
分组安排
组别 |
时间 |
单位 |
第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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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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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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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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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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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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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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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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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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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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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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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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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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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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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