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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9-10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九大精神和决策部署,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和动态监测,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督促基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和卫生健康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二、督查内容

依据省、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主要督查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加强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核心内容。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各县区根据省、市《考核方案》,按照考核内容梳理工作,汇报完成情况,同时,对照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汇报辖区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

(二)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党委政府研究(出台)支持全面两孩政策(文件)和会议决定,人口信息数据录入、核查计划生育利导政策落实相关资料。

(三)实地察看:查看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健康文化宣传阵地、乡级卫计机构及计生服务宣传情况。

四、时间安排

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对县区开展工作督查,时间安排在917日至27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县区联系确定。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梳理汇总相关资料。各县区要认真对照省、市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内容,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按其顺序和类别准备相关印证资料。

(二)客观公正,掌握真实工作情况。督导组成员要坚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记录督查情况。各基层卫生健康部门要克服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陋习,真实反映工作实际。

(三)严肃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过程要严格各项工作纪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督查过程风清气正。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