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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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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科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铁新区引进三甲医院的建议》收悉,我委结合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属三甲医疗机构落户审批权限归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及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赣卫政法字〔2024〕3号)精神,新办三级医疗机构需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等许可环节,而省属公立三级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为省卫生健康委,其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权限归属于省卫生健康委。

二、南昌医疗资源分布现状

目前南昌已形成5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江西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江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江西医院)加多家省属医疗机构多院区运营的省属公立医疗体系,再加上我市“4+2+2”医疗格局

的日趋成熟,整个南昌区划内医疗资源将趋于饱和。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十大创新、十大攻坚、十大惠民”举措的通知》(赣卫办字〔2025〕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部署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动态评价,严控现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规模数量,引导医院集约化、精细化发展。由此可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不再设置新院区。

三、强化与省属医疗机构合作

建议青山湖区可结合现有条件,以建立医联体、签订对口帮扶协议、选派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等方式,强化与省属医疗机构合作,进一步提升青山湖区区域医疗资源质量,增强青山湖区区域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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