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小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0到3岁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南昌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加快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公办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统筹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托育服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积极探索托育服务机构“民转公办”。到2025年,市级建设一所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区建成至少一所政府主导的公办托育机构,乡镇(街道)普惠托育中心全覆盖。
二、关于财政补贴鼓励公办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建议
南昌市鼓励、支持幼儿园以新建、改扩建、转型托育机构、增设托班等方式招收2-3岁婴幼儿。从2023年起,全市新建、扩建的幼儿园,要根据当地托育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模,同步设计规划配套建设。此外,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招收的3岁以下婴幼儿,参照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婴幼儿入托补贴。
三、关于大力发展多形式的普惠服务的建议
我市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业(产业)园区、医院、学校、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内部、园区、商场、工作场所周边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招收2-3岁幼儿;鼓励社区拓展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托育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提供托育服务机构达752家,总托位达2.5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90个,基本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四、关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
我市鼓励并支持驻昌高校及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我市中专层次以上院校开设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的有15所,每年能培养专业人员约1000人。同时,重点针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等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员技能培训,举办全市首届托育服务技能竞赛并获全省团体和个人一等奖。此外,圆满完成全国托育服务培训试点任务,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双向结合方式对500余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要技能培训,从业人员能力获得显著提升。
五、关于加强社区作用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南昌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加大社区公共资源托育服务设施配套,社区应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同步配建托育设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15分钟生活服务圈建设。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对《南昌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经相关程序后拟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六、关于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的建议
《南昌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业(产业)园区、医院、学校、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在单位内部、园区、商场、工作场所周边为本单位职工举办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活动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福利性质托育机构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用人单位适当发放职工托育补助。
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