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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19  访问量: 

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现将《2019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机构改革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19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19618

附件

2019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职业健康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江西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完成,积极融入健康江西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江西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落实的调度推进

(一)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应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二)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市本级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县级行政区域原则上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监管网络不断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

(三)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区)覆盖率达到90%;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0%

二、加强职业健康机构队伍建设

(四)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职责与编制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相适应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努力配齐配强职业健康工作力量;要参照《省卫生健康委员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52号)的要求,市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科设立达到100%,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职业卫生科或有专人负责。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业务培训。持续深化“怕、慢、假、庸、散”整治,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努力锻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职业健康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干部业务培训,促进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提升。

三、全力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六)做好攻坚行动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等攻坚行动。

(七)压实政府领导责任。推动攻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与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层层压实责任。

(八)摸清职业病病人底数。结合全国尘肺病调查,全面掌握全市职业病病人相关数据;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病人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

(九)推进职业病病人救治。充分发挥攻坚行动平台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治保障,强化尘肺病病人的救治,协调推进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救治。

四、强化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十)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统一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

(十一)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方面进行治理,改善作业环境;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产能。

(十二)强化项目建设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严禁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替代“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报告编制、职业健康专家评审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约束;对缺少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必要基础依据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职业健康专家签署意见通过评审或验收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十三)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围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依法从严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治无望的依法提请政府关闭。

(十四)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在重点行业领域创建一批健康企业,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监测报告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监测报告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逐步将监测点从地市向工业企业、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延伸。

(十六)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准确、及时、系统收集相关信息。

六、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七)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主题,结合督导调研、督查检查和机构资质延续审查、年度评估检查等工作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竞争秩序和技术服务行为。

(十八)改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上门服务,有效解决偏远地区企业职业健康检查难的问题,促进职业健康检查率提高。

(十九)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严格职业健康专家准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进展,适时重新组建市职业健康专家库;组织职业健康专家业务培训。

(二十)做好企业技术帮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援助的制度,促进企业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七、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工作

(二十一)抓好重点宣传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围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等,宣传推动职业健康重点工作。

(二十二)指导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护能力。

(二十三)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推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