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疾控中心,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为加强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及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2016年在全市辖区内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2016年南昌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2016年南昌市重点职业病监测
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及省级2016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我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点职业病,是指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等7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及布鲁氏菌病。
一、项目目标
(一)通过收集与本方案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市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我市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
(二)跟踪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修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提供合理性建议。
二、项目内容和监测方法
(一)项目内容
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
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
包括进行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
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
3.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
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信息。
4.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包括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5.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
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辖区内其他职业病监测
根据江西省2016年工作方案,我市自选陶瓷尘、水泥尘、镉三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陶工尘肺、水泥尘肺及镉中毒3种其他职业病作为监测内容。
(二)监测方法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报告情况分别向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机构、承担职业病报告数据管理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集。
对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查5%-10%,了解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编制、下发的重点职业病监测报表和数据库进行数据填写、录入和审核,并报省级职业病监测机构审核。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制科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对辖区内所监测的重点职业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并撰写《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风险评估至少应包括辖区内所监测重点职业病的类型分布、发病人群、发病趋势、发病行业等。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应于2017年1月5日前上报省级职业病监测机构和南昌市卫计委。
(四)质量控制
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县级疾控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各疾控中心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使用统一表格和报表开展监测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实施;负责与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沟通。
(二)市疾控中心
1.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市卫计委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方案以及督导评估方案等。
3.开展项目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督导和质量控制。
4.负责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测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的数据录入。
5.对收集的各项资料进行分析,撰写《南昌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及时整理项目工作资料并归档。
(三)县级疾控机构
1.负责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网络报告的审核,每周一次。
2.负责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导,每月至少一次。
3.负责收集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本年度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并于每月20日前将收集的资料及时报市疾控中心职防科,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
(四)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负责向辖区内县级疾控机构提供本年度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并进行网络直报,负责本机构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个案指标录入,收集用人单位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情况,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
四、工作进展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5月30日前)
组织召开南昌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暨技术骨干培训学习班,下达本项目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6月1日—12月20日)
监测信息调查收集、汇总分析、报告。
(三)资料汇总阶段(12月20日—12月30日)
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在12月20日前完成2016年度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县(区)疾控机构在12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相关信息汇总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在12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相关信息汇总工作。
(四)编制、上报阶段(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5日)
市疾控中心完成年度报告并上报省级职业病监测机构及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