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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02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计办,委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2021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总体思路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以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大力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的领导,抓实老龄具体工作。

1.加强对老龄健康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印发的《习近平老龄工作论述摘编》,并指导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学习;认真谋划,推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搞好统筹,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老龄工作各项决策部署。

2.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省涉老政策举措。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西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工。根据省级部署,起草编制《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会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做好老龄领域重大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

3.扎实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协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20项重点任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积极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社区。组织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和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4.不断提升老龄工作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国家、省级组织有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培训班,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干部能力建设。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重大政策举措。

5.做好各类涉老集中性宣传纪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组织落实好开展2021年江西省第三届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指导开展2021年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宣传活动。

二、扎实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6.加快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动相关老年健康服务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我省老年医学科发展的通知》,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发展。

7.加快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我省老年医学科发展的通知》,加快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实现老年医学科建设比例在2021年达到60%以上;

8.加快我市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全省首次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评定工作,力争全市年内40%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

9.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在我市安义县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试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评判标准、健康评估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

10.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宁疗护工作。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做好省级安宁疗护基地(南昌县人民医院)建设;在去年“1+9” 安宁疗护联盟基础上,深入推进“1+N” 安宁疗护南昌模式。

三、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11.不断强化有关医养结合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推进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有序推进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生健康委等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加大部门协调力度。

12. 把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落到实处。强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机构签约服务履约的落实。将签约服务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履约率在2021年达到60%以上。

13.深入开展“建设社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站”试点。在我市进贤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先期试点开展“建设社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其余地方选择一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面铺开社区老年医疗护理站建设,积极探索提高社区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并总结相关经验。

14.持续深化农村医养结合。在进贤县李渡镇中心卫生院与李渡镇敬老院开展医养结合医疗改革新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开展全市范围的农村乡镇医院与敬老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试点。

15.推动做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认真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和医养结合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智慧健康养老、森林康养等工作,会同委中医药局推动医养结合机构热敏灸服务。

16.开展医养结合延伸服务。支持南昌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与我市相关单位签约开展医养结合延伸服务,探索形成江西特色“医办养”医养结合服务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