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基卫健康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基卫科  发布日期: 2021-04-02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发局、湾里管理局、市属各有关医院:

现将 2021 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 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工作方针,以南昌打造“健康之城”为目标,主动适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要求,大力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的服务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做好新冠肺炎城乡社区防控工作

1.推进基层标准化发热诊室建设。根据《南昌市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诊室建设实施方案》,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三区两通道”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严格预检分诊、发热筛查、信息登记、初筛隔离、转诊跟踪管理,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及报告流程,落实“四早”,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提升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

2.做好防控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运用防控重点人员在线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生理、心理等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服务。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疫情防控指导,确保防控各项政策、指令落到实处。配合定点医院落实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的随访服务和健康管理,对出院患者开展健康指导和监测,为轻型、普通型出院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或居家康复指导。

3.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城乡社区防控。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分级分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宣教、分诊转诊、院感防控等工作。

4.强化基层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持续做好基层医务人员防控政策、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苗接种现状调查,加强接种能力建设,积极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常态化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储备。

二、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做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过渡衔接。配合医保部门,落实落细医保待遇向脱贫人口适度倾斜政策,并做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稳定脱贫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积极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6.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加强健康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及时登记、核准、更新数据,对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医保部门系统等患者救治、费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行动态监测,对脱贫人口因病返贫风险实行跟踪预警,并及时开展精准帮扶。

7.大力推进健康乡村振兴建设。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对基础还不牢靠、短板还比较突出、出现机构和人员“空白点”风险较高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健康乡村振兴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8.做好脱贫人口慢性病管理。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 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 4 类慢性病脱贫患者做到“应签尽签”,提高履约率和服务质量。对通过监测预警确定的、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组织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定期随访,及时指导做好治疗、住院、转诊、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服务。

三、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

9.完善邻里中心基层医疗服务点。持续优化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适当增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每个邻里中心都有一所基层医疗机构与之对应。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巩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10.开展社区健康小屋建设。按照《南昌市“1+5+X”社区邻里中心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已立项健康小屋建设,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体检测量、干预指导、健康宣教、知识获取等自助健康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开展自助体检和慢性病自我管理。

11.引进社会服务团体对接服务。围绕做好社区老弱人群安康工作,邀请章金媛爱心奉献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接,开展“爱心共建”活动,对老弱群体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康复锻炼、用药指导、居家救护等志愿服务。

四、有序推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12.切实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严格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门诊特殊病诊疗下沉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推进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列入居民医保报销工作落地,逐步实现我市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13.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坚持以人才下沉和资源利益共享为导向,在巩固加强现有医联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探索卫生集团化改革,落实“双向转诊”。推动二级以上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巩固市县公立医院100%参与医联体建设成果,实现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覆盖30%基层医疗机构。

14.开展基层医联体项目建设。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100%全面参与医联体建设,实施51个基层医疗联合体项目建设,从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特色专科和专科诊室建设等几个方面大力提升试点机构的服务能力。

15.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以县(区)为单位,针对重点人群大力推进个性化签约服务,强化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约挂号、预留床位、预约转诊、用药取药等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吸引力。多渠道扩充家庭医生队伍,提高供给能力,使签约服务多样化,更具选择性。

五、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6.积极争取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争取出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项目,推进落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责险招标统保工作。

17.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提升。2021年,全市不少于60%的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

18.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继续在全市范围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对照社区医院建设评估标准,健全科室设置,配备必要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全市新增一批“社区医院”。

19.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及考试。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护士、管理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培训与考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对各县区国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升项目绩效。

20、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落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100%实施基药制度、行政村100%覆盖基药制度的政策要求;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监测,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加强绩效考核评估,按“三要素”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进行考核结算。各县区加强对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

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

2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系列宣传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开展线上培训与考试,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应用功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开展线上线下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展。

2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重点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年度健康体检与随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慢性病管理科,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针对慢性病人群同步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23.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配套、拨付、结算和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足额及时结算发放乡村医生项目服务补偿,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加强项目绩效考核,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市级加强项目效果评价督导,充分利用考核结果。

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4.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卫补助、基药补助及一般诊疗费,开展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专项调查督查,通报、约谈落实不到位的县(区)。

25.组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 2021 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强化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规范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的执业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提升执业水平。

26.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乡村卫生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等方面统一管理,推行人员“乡聘村用”政策,保障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