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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4-28  访问量: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区卫计委,市疾控中心:

为切实做好贫困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水平,现将《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412       

附件:

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

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洪卫扶贫字〔20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贫困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了解并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对所有精准扶贫村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评价报告,对存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项目县(区)卫计委应制定辖区内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好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

(二)南昌市疾控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精准扶贫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以及全市精准扶贫水质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撰写年终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给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项目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精准扶贫水质监测项目具体实施,包括精准扶贫水质监测项目方案制定、饮用水水质监测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范围:我市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5个精准扶贫县(区),共涵盖55个乡镇,80个村。

(二)监测点的设置:每个精准扶贫村设一个监测点,共设80个点,监测点设置尽量避免与去年重复。本辖区内精准扶贫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数不低于监测点总数的50%,如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不足50%,则应覆盖本辖区内所有精准扶贫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

(三)监测采样:每个集中式供水监测点采集出厂水和末梢水各一份;每个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取水处采集水样一份。

(四)监测频率:每年一次。

(五)监测指标: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 2006)的要求,开展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和氨氮指标监测。

(六)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执行。

(七)水质评价标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进行评价。

四、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项目启动阶段(51531)。

市疾控中心制定全市精准扶贫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并安排培训,项目县(区)疾控中心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辖区内的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具体监测点的设置情况和工作计划,并上报至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联系人:谢许情,电子邮箱:nccdcgws@163.com,联系电话:86360426)。

    项目县(区)疾控中心完成监测点的基线调查,并按要求完成每个监测点基本信息摸底工作,具体包括水源类型(江河、水库、井水、泉水)、供水方式(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处理工艺(完全处理、仅消毒、未处理)、消毒剂类型(液氯、二氧化氯)。于531前完成《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集中式供水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1)的信息录入工作并上交市疾控中心。

(二)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61831)。

项目县(区)疾控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点的水样采集、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统计表(见附件2),检测结果形成检测报告反馈给具体的扶贫村。若检测中发现阳性水质结果,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项目县(区)疾控中心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见附件3)报至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

(三)第三阶段:项目汇总阶段(911031)。

项目县(区)疾控中心按要求完成监测数据的汇总(附件2)和统计分析,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930日前报送至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完成全市监测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031日前报送市卫计委,要求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协调。项目县(区)卫计委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到位,提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卫计委疾控处和市疾控中心汇报。项目县(区)疾控中心要提前做好采样相关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人员,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

(二)质量控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信性和公正性,需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要求项目县(区)疾控中心在采样、样品保存、实验室检验及报告发放等各环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经费保障。项目县(区)卫计委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监测经费,并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四)媒体宣传。项目县(区)应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围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健康知识、改善饮水卫生条件等方面对本项工作全程进行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考核评估。项目县(区)卫计委应加强项目工作督导,将督导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市卫计委将不定期地组织市级专家组对项目县(区)进行督导,并进行通报。

附表:1.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集中式供水基本信息调查表

         2.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3.2017年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推进表

洪卫疾控字[2017]15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