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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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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健康扶贫、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为准确把握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状况,给卫生计生行政门制定政策和谋划工作提供依据,我们对2016年卫生计生资源数据、业务工作数据及卫生民生工程、医改进展等情况进行简要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全省基本情况

全省有11个设区市,11个县级市、66个县、23个市辖区。2016年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592.26万人,内:城镇人口2438.49万人,乡村人口2153.77万人,城镇化率53.10%。与上年相比,总人口增加26.63万人,城镇人口增加81.7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万人,城镇化率提高了1.48%。

二、全省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6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266个,其中,医院592个(内:公立医院34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777个(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23个、乡镇卫生院1585个、村卫生室3038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95个。与上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91个,其中:医院增加2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89个(内:村卫生室减少31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7个。

(二)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016年,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209085张,比上年增加11212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43049张(内:公立医院119432张),比上年增加8771张(内:公立医院增加3725张);卫生院床位数47744张,比上年增加1813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的4.33张提高到2016年的4.55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6年,全省卫生人员总数301698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636人、卫生院46528人、村卫生室51990人),比上年增加10127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20979人(包括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6067人、注册护士851人),比上年增加10033人(内:执业(助理)医师79183人,比上年增加2369人;注册护士95531人,比上年增加5947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由2015年4.62人增加到2016年4.8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1.68人增加到1.7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1.96人增加到2.08人。

三、医改进展情况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增九江、景德镇、萍乡、宜春、上饶等5个试点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面达到70%左右。改革政府定价方式,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下放给设区市。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江西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先行放开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心理咨询等120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全国总结推广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做法,并委派专家对芦溪县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二)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16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1.01亿元,是历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最高的一年,重点支持了1个市(地)级医院、3个省属综合医院儿科、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16个县级医院、11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6个乡镇卫生院等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了省属5所医院新区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完成投资26.06亿元。全面加强了全省卫生计生项目监管,与省发改委等联合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执行情况督查。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1.04亿元,启动“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安排40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修学习,安排31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到新加坡、台湾等地研修交流,编制完成全省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帮扶建设60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组织开展远程医疗基线调查,研究制定《江西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和《江西省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建设方案》,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221万元,积极打造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在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所有县(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江西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江西省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明确双向转诊原则、指征、程序、保障措施及诊疗病种范围。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大医院向基层转诊。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2016年,全省共完成基本诊疗路径病例121671例,圆满完成10万例的目标任务。做好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印发江西省以路径管理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9大项工作及考核指标,全省33个三级综合性医院与各县(市、区)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成立糖尿病分级诊疗省级专家组,下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覆盖所有县市区的一次示范培训、一次群众义诊、一次示范查房和一次病案讨论相结合的“四个一”示范培训活动,培训医护人员3810人次、义诊4000余名群众。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持续推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联合7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建立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信息监测评价制度。统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编码。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报告制度,在全省建立40个短缺药品国家监测点。

(五)强化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强化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考核,按照“突出改革、转变机制、注重实效、激励先进、绩效考核、量效挂钩”的资金分配原则,建立完善了体现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的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15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考核结算,全省34个县(市、区)扣减补助资金,扣减资金总额为207.83万元,26个县(市、区)获得奖励补助资金。

四、卫生民生工程

(一)开展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全省全年累计救治大病患者168929例次,其中免费救治白内障患者32256例、唇腭裂患者845例、白血病患儿221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1772例、尿毒症血透患者31465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02028人次(其中住院救治21878人次,门诊救治80150人次)、乳腺癌患者256例、宫颈癌患者86例。做好防盲治盲工作,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录入46535例,CSR(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达到1019。

(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6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全省累计建立居民档案3884.57万份,电子档案3878.67万份,电子建档率达85.4%;为340.93万65岁以上老年人、341.56万0-6岁儿童、46.34万孕产妇实施保健管理。对291.11万高血压患者、88.35万2型糖尿病患者、18.82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健康管理。实施新一轮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综合开展“筛查、体检、巡诊、健教、治疗”5方面15项防治措施。全省建立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3.4万个,参与人数100万人;建立7261个巡诊小组,服务402万人次;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1645万人次。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1884个机关或事业单位、1526个企业、8728所学校、4130个居民小区、18458个自然村服务646.19万人次。

(三)稳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2016年组织全省6万多名乡村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完成全省102万因病致贫人口调查工作。开发建设了全省因病致贫家庭信息管理系统,一户一档。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23条政策措施,建立起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全省各级政府投入3.11亿元为346万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五、医政医管工作

(一)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印发《关于规范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支援医师管理。统筹部署我省23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24个贫困县的41家县级医院。组织开展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全省688家医疗机构共选派出医师5079名、药剂师568名、护士10112名,提供义诊服务38万余人次,开展健康大讲堂为5万余人传播健康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52余万份,义诊患者收治入院3684人次,免费手术1586台次,减免医疗费用近135万元。

(二)加强医疗服务要素管理。依法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全年共依法准入48家医疗机构,其中社会办44家。新增床位4391张,投资总额近13亿元。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顺利完成,共计23310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20284人,18861人参加实践技能考试,14463人参加综合笔试,954人顺利参加口腔和公卫类别综合笔试机考试点。2016年度,医师执业注册5566人(执业医师:4652人,助理医师914人)、注销注册287人,变更注册12665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省在册医师110881人(其中执业医师88686人,助理医师22195人)。印发《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全省共有141名医师办理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强化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全省共有112家医疗机构提出备案申请4196项,已公示355项。

(三)开展医院评价评审。2016年,组织专家对三级医院开展创评督导29轮次,完成医院评审现场评价13家,医院评审追踪检查15家,抽调专家221人次,发布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分析报告10次。对全省48家三级医院开展骨科、儿科、病案科建设与管理达标评价。联合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对27家三级综合、专科医院(不包含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职工和患者开展满意度调查,近4万个电话调查的总体满意率为95.87%。

(四)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积极推进DRGs工作,广泛开展培训。先后召开全省DRGs推广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全省DRGs师资培训班、全省DRGs分片区五期培训班,培训1400余人次。截至2016年底,全省52家三级医院、186家二级医院与DRGs平台对接并分配账号,49家三级医院、114家二级医院上传病案首页数据,其中,公立二级综合医院94家。

(五)规范器官移植。稳妥推进器官捐献,依法严格规范器官移植管理。2016年完成器官捐献案例总数32例,大器官总数93枚,完成13例活体肾移植。

(六)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2016年,省、市两级组织临床技能比武活动14次,涉及专业20个,参与医务人员1049人次。深化医疗质控工作,对29个质控中心实施考核,规范工作要求,组织撰写33万余字的《江西省2016年度医疗质控报告》。组织开展了全省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拉网式专项督导,累计督查医疗机构近5万家。

(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我省医疗机构总得分率(89.8%)高于全国(87.8%)和委属委管医院平均得分率(88.5%)。先后有11家省内医疗机构在全国改善医疗服务评比中获奖。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78名符合条件的医师报名参加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4月底在景德镇市组织举办了2016年全省院前急救师资培训暨急救技能继续教育培训班,并于6月中旬举办院前急救综合技能大赛,大赛有27支代表队共81名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参赛。加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加强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分片包干”督导检查,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登记203689人,2016年新增登记患者5855例,全省在管患者人数174247人,检出率和年管理率分别达到4.35‰、88.67%,提前完成国家年度目标任务。

(八)提升医疗纠纷处理法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全省开展全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和“江西省平安医院”创建考评工作。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获第二届“江西省平安医院”称号。全年医疗纠纷总数2712起,在2015年比2013年下降37.7%的基础上,再次同比下降6.7%。

(九)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全省12个血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并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全省嗜T淋巴细胞病毒监测工作,全年累计完成94510人份检测量,完成下达任务量的118.1%。联合省交通厅建立全省采(送)血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制度,为全省87辆采(送)血车颁发“收费公路通行证”。全省共采集血液35.38万人次,采血总量127.9吨。

六、卫生计生人才工作

(一)培养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新增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名。

(二)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2人入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2人入选“远航工程”资助对象;从委直单位选派1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到发达省市医疗卫生单位访学1年;选派13名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成第九批“省卫生人才服务团”,赴有关市、县医疗卫生单位挂职服务;选送400名县级医院优秀骨干医师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一流医院以及我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进修学习,选派31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到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研修。

(三)培养农村卫生计生人才。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本科生192名、专科生158名,接收安置534名定向医学本科毕业生并全部安排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江西省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招录800名医学中专生进行免费培养。配合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招募560名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工作。

七、基层卫生服务

(一)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有152所乡镇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个村卫生室达省级示范标准。在21个国贫县126所乡镇卫生院统筹安排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全省50%的县(市、区)实施了基层医疗机构医责险统保工作,2个设区市以市为单位实现统保。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房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补助资金,在全省6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职工周转房1000套。

(二)深入推进村级卫生工作。建立边远山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制度,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离岗退出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80元增加到300元。启动面向村卫生室的四年制中专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医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2016年首期招收801人。2016年全省各级投入达到4.95亿元,其中江西赣商联合总会捐建资金6000万元,全省新建3958个公有产权的村卫生室,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由2014年的11%提高到50%。

(三)平稳移交新农合工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120元。全省参合人口3226.05万人,参合率98.71%。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元,全省累计实施大病保险补偿9.63万人次,补偿金额5.08亿元。配合人社、编办等部门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及职能移交工作。

八、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全省中医医院基本概况。2016年全省中医医院门、急诊人次121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出院病人数达92.97万人,比上年增长13.4%;开放病床29367张,比上年增加12.7%;病床使用率94.8%,比上年减少2.4%;业务收入为83.49亿元,比上年增长25.6%;人均业务收入25.6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中药收入为11.82亿元,比上年增长24.4%;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为32.5%,比上年增长1%。中医药人员4911人,比上年增长0.6%。

(二)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6年5月7日召开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座谈会,签订《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打造中医药强省战略。2016年1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我省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在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中积极落实中医药各项倾斜政策,推进社会办中医,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做大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制定了《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管理办法》,江西热敏灸医院分院相继挂牌运行。2016年10月26日,江西热敏灸医院与湖北蕲春中医院合作,开办了省外第二家分院。

(三)加强内涵建设,中医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遴选确定10个优势病种治疗中心和10个优势病种治疗中心培育项目,评选出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50个基层特色专科。

(四)强化监督检查,中医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行动,组织12个督查组分赴11个地市和省直管医疗机构开展实地督查,共计督查中医类医院65家,综合(专科)医院9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8家。开展全省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启动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协助完成省中医院巡查工作。

(五)推进传承创新,中医科教工作成效明显。完成第五批42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临床医学(中医师承)结业考核、第三批19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和1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旴江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启动了“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省级评选推荐工作,同时做好江西省“国医名师”评选表彰项目的申报和筹备工作。推进中医药科研管理创新,2016年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首次实行网上申报,累计申报课题522项、重点37项。

九、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落实母婴安全关键措施。一是加强高龄孕产妇管理。组织高龄高危孕产妇管理培训,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医疗保健机构推行使用《江西省孕产妇保健手册》(2016版)的通知》。二是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演练活动和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三是推进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深化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了3个国家级、6个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

(二)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为36.2万名农村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补助。实施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向46.6万名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组织安排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完成宫颈癌筛查34.6万人,乳腺癌筛查4.2万人,查出宫颈癌前病变708例,宫颈癌112例,乳腺癌23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筛查关口前移,全省免费筛查孕产妇61.7万人,筛查出艾滋病阳性孕产妇79例,梅毒阳性孕妇698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6.7万例,并为所有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母婴阻断措施。对失独家庭再生育继续实施生育关怀,扩大服务范围,将49周岁以上有生育愿望且有生育医学指征的失独家庭全部纳入服务范围。为2381人次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485人次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有213对夫妻成功怀孕实现再生育梦。在罗霄山片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在赣州、吉安两市12县为8万名6-24月龄儿童每天补助1袋营养包。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为罗霄山脉7个县24万名新生儿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进展顺利,4个项目县共筛查15140对目标人群,全部完成任务。基因检测431例,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夫妇57对,产前诊断30例,其中阳性12例,终止妊娠12例。

(三)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全省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积极为有生育欲望的育龄妇女解除长效节育措施。为104110人取出节育环,为2450人进行了输卵管复通,并在全省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了城乡全覆盖,2016年已为44.9万人进行检查,完成目标任务的107%,检查出5.8万高危人群,对这些高危人群,开展了一对一个性化优生健康指导并建立了《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四)深入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截至2016年底,全省设区市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部整合到位,95%的县(市、区)整合到位,70%的乡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已整合到位。

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略有上升。2016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439.55/10万,较2015年的416.29/10万上升5.59%。报告死亡率为1.11/10万,较2015年0.85/10万增加30.76%。报告发病率居前十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梅毒、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痢疾、淋病、艾滋病。报告死亡率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

(二)疫苗接种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我省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超过99%,达到了医改任务确定的接种率90%以上的要求。麻疹发病率降低到0.5016/10万;新增疫苗中流脑发病率降低到0.0044/10万,乙脑降低到0.0110/10万,甲肝降低到0.60/10万,新增疫苗针对疾病控制成效明显。

(三)城乡居民死因疾病谱存在差别。从江西省死因监测系统20个全人群监测点的居民死因顺位看,2016年江西省城市居民死亡率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农村居民死亡率居前五位的依次是脑血管病、心脏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全人群前十位"死因疾病谱"与上年比较,脑血管疾病死亡居首位,心脏病死亡居第二位,传染性疾病死因顺位由第九位升至第八位。

(四)职业病报告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全省报告职业病496例,其中尘肺病484例,尘肺病累积现患病人达19456例;报告农药中毒947例;报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企业260家,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47548人。2016年,全省有职业病诊断机构1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74家;11个设区市的疾控中心全部开通了市本级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100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基本开通了县本级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报告系统中各类直报用户已达到863家机构,职业病报告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麻风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截止到2016年底,全省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18485例。其中Ⅱ级以上畸残6016例,占32.55%。累计治愈病人14493例,累计治愈率为78.40%,目前存活病人为3440人。全年新增麻风病例31例(其中新发29例、复发1例、迁入1例;儿童病人1例;新发病人2级畸残比为17.24%),发现率为0.0638/10万。全省仍有现症病人140例,患病率为0.0308/万。全年免费救治麻风反应病例20例、麻风神经炎34例、药物不良反应2例,免费收治住院3个月以上重症新发病人3例;为306名现症患者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为607名溃疡患者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为1053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

十一、卫生应急工作

(一)强化人禽流感防控。2016年,我省先后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1例H5N6病例、1例H9N2病例,及时向联防联控成员单位通报信息。全省通过调整监测点,不断优化省级禽流感监测点设置,圆满完成了4个国家级禽流感监测点、14个省级禽流感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同时在7个县区开展了两轮鄱阳湖周边环境、职业暴露人群感染A型流感的风险评估现场调查。

(二)成功处置全国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2月9日,我省发现全国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患者经有效救治痊愈出院,疫情零扩散。省、赣州市、赣县区三级卫生计生部门全力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科学、有序、有效地处置了该起疫情。

(三)积极做好抗洪救灾防病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我委先后派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疾控中心、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4支、56人的省级卫生应急队伍,8批省级专家组深入鄱阳县等灾区指导工作,开展3次洪灾公共卫生风险评估、7次灾区疫情监测分析。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设置临时医疗站点216个,累计派出医疗、防疫小分队1978支44316人次,诊治服务灾区群众和一线救援人员70980人次,开展消杀2315万平方米,发放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材料16万份。

(四)圆满完成紧急医学救援任务。2016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者先后参与了奉新县1•19重大交通事故、上饶市广丰区鸿盛花炮厂爆炸事故、高安市新街镇中心小学突发学生拥挤踩踏事件、红谷滩九龙湖(南昌工学院学生)交通事故、乐平液化气罐爆炸、济广高速宁都段交通事故、泰和大桥旧桥塌桥事件伤员救治、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件等8起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共协调调派专家8批次36人,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众的健康,减少了因伤致死、致残。

十二、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2016年,我省启动了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评估工作,余江县、婺源县、景德镇昌江区、浮梁县通过血吸虫病消除评估,达到消除标准。截至2016年底,全省39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累计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4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20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15个。现有病人12212人,查病76.9968万人,治疗及扩大化疗97394人,治疗晚期血吸虫病人5210例,查螺10.84亿平方米,药物灭螺1.2亿平方米。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全省100个县分三年开展碘缺乏病监测新模式。2016年,11个设区市34个项目县(市、区)新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工作,66个县(市、区)完成居民碘盐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碘盐覆盖率和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全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至2016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均完成消除疟疾县级考评,新余市、景德镇市、南昌市、抚州市、萍乡市、鹰潭市等6个设区市通过消除疟疾市级考评,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全省21个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市、区)33个病区村,有31个村兴建了降氟改水工程,以村为单位的改水率达93.94%,受益人口4.19万人;全省7个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合格改良炉灶率和合格改良炉灶正确使用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受益人口107.92万人。

十三、爱国卫生工作

(一)健康城镇建设工作有效进行。按照全国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宜春市已经列为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城市。

(二)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省爱卫会命名了共青城市为“省级卫生城市”,余江县为“省级卫生县城”。截止2016年底,我省有国家卫生城市4个(南昌市、宜春市、吉安市、井冈山市),国家卫生县城(镇)7个(武宁县、新干县、修水县、吉安县、德安县、玉山县等6个县城和江湾镇);省级卫生城市16个,省级卫生县城40个,省级卫生乡镇84个,省级卫生村127个。

(三)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稳步推进。2016年,我省在67个县(市、区)实施了中央补助地方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由省爱卫办牵头,依托省疾控中心制定了《2016年江西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全覆盖技术培训,抽检了29个项目县(市、区),共监测2039个供水点,检测总水样数为6798份,并对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全面完成了监测项目任务。农村改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2016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4%,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69.3%。

十四、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工作

(一)卫生计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2016年,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列入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409项,确定安排了普通科技项目1209项,其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项目416项,公共卫生单位科技项目56项,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星火推广计划项目33项。有1388个生物安全Ⅰ级实验室和1052个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进行了备案。

(二)卫生计生科技成果。2016年,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有11个项目获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其中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自然科学奖3项;2016年,有21个项目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推荐55个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有16项通过复审。

(三)卫生计生人员教育培训。2016年,培训乡村医生56350人次,全科医生转岗250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师资和管理人员2000余人。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04项,培训人数为54973名,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907项,培训人数为146724名,全省建立了460个远程医学教育站点,有237755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远程医学教育学习。有19家医院列入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837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

进一步推进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业务协同共享。一是实现了全省1560多个乡镇卫生院、4500多个村卫生室在线开展基本诊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业务应用,完成64家县级医院医疗信息共享,同步推进了上高、乐平、章贡等县域内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应用试点。二是支持新余、南昌、赣州市搭建市级平台框架,指导地市区域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组织开展健康档案、全员人口、药品采购、计划免疫、监督协管等系统的省市数据交换。三是启动了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调研以及综合分析决策系统建设,制定了省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购要求,并加快了居民健康卡发行推广和应用,完成了景德镇、南昌市的健康卡首发工作。四是完善了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全省生育服务证网上登记系统建设,实现全省一、二孩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全省统一管理;并开展了全省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出生证管理、住院分娩等功能上线应用,拓展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功能。五是加强了信息安全、机房环境保障及人才培养。全省50余家三级医院门户网站和省级28个信息系统开展了安全检测,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和整改。组织开展了有关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2000多人次。完成了委中心机房与高新机房搬迁九龙湖实施机房托管工作,改造升级了委机关办公OA系统等。

十六、政法食品工作

(一)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情况。省本级仅保留21项行政许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9次,取消10项(含非许可审批事项);下放15项,精简力度54.34%。我委清理出7项中介服务,最终取消6项,保留1项,2014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下放职业资格21项。省本级提出保留行政权力265项,清理幅度为41.1%。其中,属地管理37项,取消下放24项,精简力度20.2%。全面梳理省本级便民服务事项,共梳理21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办事指南类11项。

(二)食品安全工作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16年我省组织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监测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餐饮食品等产品5747份,监测各类安全指标共131项,上报监测数据59900项次,报送异常数据200多份,复核320株食源性阳性致病菌,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6.4%,食源性致病菌检出率10.16%。

2、食源性疾病监测。2016年我省设置251家医院和110家疾控中心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单位,共完成病例信息监测上报12589例,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标本检测2238份,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监测160例。

3、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完成1项、承接3项国家标准起草任务,对7项国家标准开展了跟踪评价;对《江西省鲜湿米粉生产卫生规范》、《江西省南酸枣糕生产规范》进行立项研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成280余家企业24大类食品825个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十七、卫生监督工作

2016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共有7756件,罚款2223.6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23件。案件查办数量及罚款金额位居全国第五位,全省年度案件查处数量和处罚金额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144%和182%,有效保障了群众健康权益。同时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卫生审查73项,卫生行政许可0.76万件,经常性卫生监督89605户次,监督覆盖率76.47%;监督抽检25899户次数。各专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2016年,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开展了量化评级,参与场所共计12260家,被评为A级的有113家,被评为B级的有995家,被评为C级的有9692家。不予评级1460家;公共场所卫生专业监督覆盖率达75.43%;查处案件1547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监督覆盖率为91.82%;查处案件170件。

(三)消毒产品。2016年新增消毒产品卫生许可101家,监督覆盖率为79.83%;查处消毒产品违法违规案件177件。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覆盖率为80.09%;查处案件41件。

(五)学校卫生。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为75.43%;查处案件33件。

(六)其它领域。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为79.65%;查处案件15件。放射诊疗监督覆盖率为73.74%;查处案件194件。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为80.53%;查处案件数为2325件。医疗卫生监督覆盖率为76.17%;查处医疗卫生案件3234件。采供血卫生监督覆盖率为83.33%;查处案件7件。计划生育监督覆盖率为53.23%;查处案件13件。

十八、卫生计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一)加强新闻宣传。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2400余篇。全年播出《健康江西》节目52期;出版《江西卫生报》50期,版面400个;发行《江西人口》杂志12期,共计576页。2016年5月20日,“江西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正式运营,共推送90次,发送动态消息和科普知识文章230篇。

(二)抓好社会宣传。深入开展了2016江西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评选活动,历时四个月,共评选出了30位“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20个“群众满意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搞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院报院刊评比和微电影大赛活动,促进了我省医疗系统宣传载体的业务交流和水平提升。

(四)深化健康促进。启动“健康苏区行律动赣鄱地”——江西省2016年“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年内,共计创建18家健康促进医院和3家戒烟门诊示范点,开展了五期“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六场“走基层、送健康”活动,向全省各地发行《人口健康之窗》26万余份,《卫生和计划生育知识家庭读本》150万余本,《江西人口》杂志10万余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挂画1.6余套,《健康素养丛书》2800余套,控烟形象大使海报5100余套。

(五)创新控烟履约。启动全省5.31首届戒烟大赛,吸引1408人报名参赛,聘请4位知名媒体人担任控烟宣传形象大使,现场发放控烟宣传折页和海报四万余份。组织千人参加“万步有约健康同行”健步走活动。由我委选派的“俏夕阳”舞蹈队代表江西省参加“健康中国行无烟多精彩”控烟广场舞比赛并一举荣获全国总冠军。2016年江西省12320卫生热线共接收呼叫电话308400个,发送“12320主题宣传”手机短信10万条。

十九、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考核工作

(一)圆满完成人口控制目标。2016年,全省出生人口61.59万人,人口出生率13.45‰,比上年上升0.2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8.21万人,人口死亡率6.16‰;自增人口33.3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7.29‰,比上年上升0.33个千分点。各项人口控制指标顺利完成,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顺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根据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本次修改更加注重鼓励按政策生育、更加注重家庭和谐稳定。

(三)积极做好生育政策衔接。5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文件统一了政策衔接口径,规范工作要求,确保了全面两孩政策的依法落实,维护了良好生育秩序。

(四)全面两孩政策效果显现。常住人口出生比上年增加1.48万人,增长2.46%;全省助产机构活产数比2015年增加1.94万人,增长3.16%。二孩生育率48.42%,比上年提升4.83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值3.42个百分点。7月份以来,二孩生育率达51%,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

(五)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2016年,对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成绩优秀的43个单位,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由省政府给予了通报表扬;对人口计生工作问题比较突出的2个单位,实行计划生育“警示”;对在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等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中有特色的28个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给予了通报表扬。

(六)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实行了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现了一、二孩生育网上登记和再生育网上审批。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工作人员手机APP服务,截止12月31日,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件38.42万例,其中异地办理4.26万例,占11.09%;群众自助登记10.19万例,占26.52%;群众满意度达99.74%,大大方便了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七)加强与国家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我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与国家进行了对接。1月份,顺利通过了与国家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属首批实现与国家实时对接的省份。截止12月月底,向国家推送出生信息96.76万条,生育登记信息59.41万条。

(八)做好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工作。2016年全省各地共计提交247例特殊情况夫妇再生育一胎申请资料,先后四次组织特批小组集体讨论,全部审核批准。印发了《关于规定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情形的通知》(赣卫指导字〔2016〕10号)。

二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一)以打击“两非”为抓手,深入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2016年全省共查处“两非”案件1083例,开除(解聘)及吊销执业证书85人,刑拘2人,处罚金634万余元。

(二)2016年全省共确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82084人,奖励扶助经费9850.08万元。确立伤残特别扶助对象2959人、死亡特别扶助对象9637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经费5992.27万元。完成了省内利导项目工作。计划生育阳光助学奖励对象16477人,计划生育阳光助学经费1647.7万元。计划生育绝育术对象818人,计划生育绝育术奖励经费81.8万元。

(三)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截止2016年底,在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共有7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共审批设置25家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和老年康复医院等老年专科医疗机构。在支持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方面,全省共有8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所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内设医疗机构均已纳入了医保定点机构范围,为入住机构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以试点县为龙头,进一步开展新家庭发展工作。新余市被评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市,分宜及南昌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家庭计划试点县,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在我省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二十一、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

(一)提高流动人口基础数据质量,做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全省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清查专项行动,更新流动人口信息129万人。2016年,全省流出人口(跨省及省内流出)688万人,省内流入人口19.7万人,跨省流入人口11.8万人。2016年,跨省流入人口在我省生育了645人,其中男孩274人,女孩371人。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2016年,新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21.8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732场次,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2.2万人次,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3346例。开展“服务企业•健康同行”活动,为企业务工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叶酸和避孕药具、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生殖健康体检、流动儿童保健管理等服务。

(三)创新工作方法,方便流动育龄群众。手机客户端软件、“江西卫生计生流动人口之家”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新手段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流动育龄群众的信息获取渠道。是全国首批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省份之一,婚育证明全面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共查验外地流入人口电子婚育信息22万人次,外省查验我省流出人口电子婚育信息45万人次。

(四)深入推进跨省双向协作,服务在外务工人员。目前,共有驻外流动人口计生协会892个。其中,驻粤流动协会为108个,覆盖我省60%的在粤流动人口,近142万人。驻粤流动人口卫生计生联络站自2015年12月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两地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咨询、健康宣教等活动32次,8个地市的38个县与广东省41个市区、街办开展交流协作32次,为江西流动人口打造了不流动的家。

(五)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关怀关爱留守儿童。连续第七年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11个设区市的37个县(市、区)承担了调查任务,首次采用手机(PAD)进行上户调查,共完成4000份调查问卷。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与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于都县、上饶县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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