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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爱卫会南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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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1号)精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迎接南昌市第四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抓好春季鼠类蚊类防制工作,减少虫媒生物危害,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南昌市爱卫会、南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实施内容。

一是明确了灭鼠灭蚊活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以及农村县政府所在城镇为重点,农村乡镇同时开展。

二是强调了灭鼠灭蚊活动的组织形式。灭鼠灭蚊工作按照“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并强调了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的要求,开展人员密集、集中的外环境孳生地治理工作时,要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确定了灭鼠灭蚊活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完善防鼠防蚊设施、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灭蚊、检查验收七个阶段进行。从3月23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灭鼠工作3月31日下午下班前由各县(区)落实购买好药物,并分发到街道、社区、单位和居民住户;3月31日(星期三)晚7时整统一投药。灭蚊工作主要以清理孳生地为主,化学消杀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不开展全市统一化学消杀。市爱卫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市统一灭鼠灭蚊工作进行抽查。

四是规范了灭鼠灭蚊药品的使用和经费投入的原则。为确保灭鼠灭蚊安全,此次活动使用药品成份和剂型要求严格按照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进行采购。经费来源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民住户分担解决。县(区)公共场所灭鼠灭蚊,由县(区)财政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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