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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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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4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市实际,立足于加快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发展,共分为四大部分、8项主要任务。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对2020年—2025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含加强家庭养育照护支持指导、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探索多元建设模式等8项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信息支撑等方面细化了相应举措。

第四大部分为附件,主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分工、各县(区)建设任务清单、支持政策清单、企业责任承诺清单进行了明确和量化。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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