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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0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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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策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城乡蚊、蝇、蟑螂密度,预防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实施内容。

一是明确了灭蚊、蝇、蟑螂活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辖区建成区范围,以及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县城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农村乡镇同时开展。

二是确定了灭蚊、蝇、蟑螂活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总结评估等6个阶段进行实施。从6月12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灭蚊、蝇、蟑螂药物由各区(县)自行采购,在6月22日前准备好并做好室内灭蚊、蝇、蟑螂药物分发工作。6月22日晚7时整统一施药,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或使用气雾剂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6月23日至6月28日开展集中补充施药。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区(县)疾控部门开展本次活动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

三是规范了灭蚊、蝇、蟑螂药物的使用和经费投入原则。此次活动使用药品成份和剂型要求严格按照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进行采购。室内统一灭蚊、蝇、蟑螂药物经费,由各区(县)自筹,财政经费不能保障的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自行承担。城区、县城公共外环境灭蚊、蝇、蟑螂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财政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市管公园、河道、市政环卫设施等防制经费由市直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四是强化了协调部署和督导检查。本次活动按照“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并由市、区(县)卫健委负责统一协调。要求各区(县)卫健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灭蚊、蝇、蟑螂工作进行督导,市卫健委适时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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