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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份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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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江西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91360111MA382E5Y9R 胡凯 身份证 洪卫公罚

〔2021〕003号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21楼布草间的洁净布草柜内存放有桶子、扑克牌、一次性拖鞋、卫生纸等杂物(附有一张照片),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结合《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中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细化标准第(二)项1之规定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0.2 2021/5/7 2022/5/7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2 南昌市青山湖区好再来商务宾馆民富路店 个体工商户 92360111L56271822B 袁四发 身份证 洪卫公罚

〔2021〕002号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规定。 1.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2.从业人员杨望月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八条,并结合《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中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细化标准的规定,适用从轻处罚。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0.2 2021/4/30 2022/4/30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3 南昌康桥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 91360100693732705X 周维 身份证 洪卫放罚

〔2021〕601号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该中心放射科工作人员廖XX对体检者万X进行胸部CT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给体检者万X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该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对该条细化标准(二)之“1、从轻处罚”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0.3 2021/4/19 2021/4/19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60100327652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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