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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卫计委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04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南昌市卫计委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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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昌市卫计委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纵深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做好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南昌建设,紧紧围绕建设“信用南昌”的总体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应用导向、需求导向、创新导向,统筹推动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信息应用、创新试点、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力争我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信用工作制度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部署相关工作,配备具体负责人,并积极推动完成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制定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三)建立信用报告使用制度。制定下发推行使用信用报告的文件,建立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的制度。(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水平。加强涉卫生计生失信事件的处理与反馈,助力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五)做好日常信用工作。召开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参加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及时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六)及时报送双公示信息。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按信用信息归集途径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综合监督处)

(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按照《南昌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及时收集信用信息,每月定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用信息,报送目录应占总数量的90%以上。(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八)保证信用信息报送质量。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的信用数据应按照《南昌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要求,确保信用信息要素齐全、准确。(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三、深化信用信息应用

(九)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充分利用市级信用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功能,明确需使用信用报告的事项,推动和鼓励在物资采购、资质认定、专项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具体应用,培育和扶持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委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十)及时发布“红黑名单”。建立职责范围内完善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明确行业领域内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公布信用“红黑名单”。(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四、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十一)加强诚信宣传。结合卫生计生行业信用建设和相关工作要求, 加大优秀医师、护士推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纸等多种媒介形式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宣传处)

(十二)开展重大诚信事件评价。在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卫生计生行业重大诚信事件 (主要是指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信用事件) 。(责任单位:委各有关处室)

五、健全信用工作保障

(十三)开设信用服务模块。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信用服务模块,信用服务模块应覆盖职能领域内的信用动态,政策法规、联合奖惩、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服务等领域。(牵头单位:规划与信息处,责任单位:委办公室、委各有关处室)

(十四)加强信用经费保障。合理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基本费用需求。(责任单位:财务与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