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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通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2-19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各开发区(新区)卫生计生办、委属各单位、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在全市实行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在各政府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做好实行实名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顺利实施。

   

附件:关于在全市实行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的通告

2016912        

附件

关于在全市实行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的通告

为落实国家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更好地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管理,为全市每位居民建立一份全生命周期、全地域[y1] 的健康档案,同时为了给全市每位居民提供更优质快捷、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行卫生计生服务实名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疾控、血站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等)实名接入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各单位从业人员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过程中实行实名服务。

二、201791零时起,居民享受卫生计生服务时须持本人居民健康卡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急诊、无主患者除外);未办理居民健康卡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居民,应主动配合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持临时卡等卡证享受卫生计生服务;未办理居民健康卡且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居民,仅限挂急诊进行就诊,并应主动配合真实提供有关身份信息。

三、居民健康卡是国家推出的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免费发放的健康服务一卡通,将作为居民落实卫生计生服务的唯一介质,逐步取代各级各类医疗就诊卡、免费接种证、母婴保健卡、计生服务卡等卡证,实现在全国范围内一卡通用。南昌市户籍常住人口请持居民身份证[y2] 申领居民健康卡;非户籍常住人口请持身份证和居住证申领。

日前,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已正式上线,红谷滩新区、青云谱区作为试点区域,将首批接入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发行居民健康卡,其他县区也将随后按县区分区域分步启动。请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按照市统一部署及时接入,并请我市居民积极配合办理申领居民健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