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昌辉宁医院向我委提出执业登记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现将该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南昌辉宁国际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
3、医疗机构名称:南昌辉宁医院
4、医疗机构地址:江西省进贤县三里军山湖昌万公路和梅阳公路交叉口
5、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医疗机构床位:100张
7、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791-83987578;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市民中心二楼市卫健委窗口。
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委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组织专家对该机构的执业条件开展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