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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4-02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南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18年南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8326 

附件

2018年南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全省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南昌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围绕生育全程服务这条主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着力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优育,有效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满足新时期妇女、儿童健康新需要,不断提升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服务理念,开展生育全程妇幼保健服务

(一)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全市妇幼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生育全程服务”这条主线,改善服务方法,创新服务模式。要深刻认识妇幼健康工作在新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卫生计生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满足新时期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上。全面把握“妇幼健康服务”的丰富内涵,准确理解“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定位,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借鉴先进经验,在自我发展上发力,找准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方向,强化基础、基层工作,补齐短板,优化强项,在继续开展妇女儿童医疗服务工作、做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同时,需进一步全面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妇幼保健特色,开展生育全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为生育全程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妇幼保健服务,将“保健特色”贯穿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五个时期,将避孕药具发放、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4项服务有机串联,以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应用为抓手,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二、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三)强化关键措施,保障母婴安全。全面落实全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探索分级建档制度,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分娩机构。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加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评审工作,积极参与省卫计委评选10大成功经典病例活动,强化母婴安全关键技术培训。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人员配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做到市、县二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会诊和救治网络覆盖无死角

(四)预防出生缺陷,推进优生优育。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强化一级预防。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着力抓好对市政府免费婚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打造亮点,婚检率要达到80%以上并确保婚检率排位在全省前列;重点婚检场所升级改造、人员设施按照标准配备;提升婚检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落实“便民”原则,推广婚登婚检“一站式”服务、婚检孕前优生检查多中心“合一”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婚检工作质量,提升婚检阳性发现能力、婚育医学咨询能力,通过抓好免费婚检,控制出生缺陷的发生;结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地中海贫血筛查;继续实施孕前、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二是加强二级预防。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规范无创DNA产前筛查工作,建立产前筛查机构采血,产前诊断机构检测、诊断、咨询、管理的工作模式,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深入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三是巩固三级预防。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实施遗传代谢病救助试点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试点项目。

三、强化行业监管、打造工作亮点,试点妇幼保健集中系统管理

(五)试点开展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模式。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是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组织学习借鉴上栗经验,以农村县(区)为重点,探索试点开展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集中系统管理模式,成立县级孕产妇、儿童集中系统管理中心,制定孕产妇、儿童集中系统管理措施,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处置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预防儿童营养性疾病发生,有效控制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六)推广应用妇幼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在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制定适宜技术目录,组织专项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将中医药应用在保胎养胎、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努力减少妊娠并发症以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

(七)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与安全飞行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以助产、产前筛查、婚前医学检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为重点,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发放服务行为。

四、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八)开展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按照国家卫计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组织开展评审,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以评促建,以建促改,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的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九)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优质服务能力。按照省卫计委布署,围绕妇产科、儿科、保健二级学科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妇幼健康示范亚专科建设,努力争创省级示范专科,加强妇幼学科群建设,促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良好发展,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妇幼保健服务。

(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妇幼保健人员技术服务水平。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妇幼保健骨干人员培训。围绕助产服务、产科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保健、出生缺陷防治、计划生育等关键技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十一)以项目为抓手,提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创新项目培训方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将项目完成数量、质量纳入督导考核,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孕早期检测率、农村妇女“两癌”阳性发现率、新生儿听力筛查阳性确诊率等反映项目实施质量的核心指标,使重大公卫项目应享尽享,惠及全市妇女儿童。

(十二)注重信息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信息化工作,试点母子健康手册、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信息化,助推妇幼保健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做好全市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数据质量。  

五、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十三)巩固各项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开展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将示范纳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妇幼健康示范学科建设评审范畴。

(十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典型,开展妇幼健康评先评优活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作风建设,把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设施的改进作为重点,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十五)加强妇幼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加强对微信等新媒体的推广和运用,加强对妇幼系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的广泛宣传,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建立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信息报送数量质量通报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完善自己的公众微信平台,积极争创最佳微信平台。